时间:2010年06月15日点击数:次发布来源:北京京城皮肤医院
北京京城皮肤医院提醒您,梅毒患者经足量规则治疗后还应定期观察,包括全身体检及RPR试验,以了解是否治疗或复发。
患者一定要注意早期梅毒治疗后**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,之后也需要每半年复查一次,坚持检察2~3年。如血清反应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度升高4倍(如由1:2升为l:8)属血清复发或有症状复发,均应加倍量复治。超过2年血清不阴转者属于血清固定,如无临床症状复发,是否再治疗,根据具体病情而定,无论再治疗与否,应做神经系统检查,以便发现早期无症状神经梅毒。
晚期梅毒治疗后的复查跟早期梅毒治疗后的复查时一样的,但是要连续观察3年,血清反应固定阳性者.应该做神经系统检查及脑脊液检查。
妊娠梅毒治疗之后,分娩前每个月都要复查梅毒血清反应,分娩后观察和其他梅毒一样,但是所生婴儿要观察到血清反应阴性为止,如发现滴度升高或有症状发生。应立即进行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