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0年07月18日点击数:次发布来源:北京京城皮肤医院
评判标准
对于放射性皮炎来说它的 标准可以从急性、慢性两种皮炎来分析:
一、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判定标准:
1.治疗状况:此病治疗后除症状消失外,也不会遗留下的功能性障碍。
2.好转: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,有时会有1~2度的慢性皮肤损害的某些症状,但这些都没有很大伤害,可以不必担心。对于发展成溃疡的患者,及时伤患愈合,肢体的功能也会遗留下来障碍。
二、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判定标准:
1.治疗状况:慢性放射性皮炎后,其症状会基本消失不见,也不会遗留下功能性的障碍。
2.好转:在治疗慢性皮肤炎的过程中,病情的变化表现为:发病症状有所好转,也或者是症状消失,但可能会有轻度的功能性障碍遗留。
北京京城皮肤医院提醒患者,平时要注意观察病状,发现病情一定要尽快就医,不要耽搁了治疗的较佳时机,病情越严重,治疗起来的麻烦就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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